倘若实名社区深入人心…
倘若全民上网,倘若实名社区深入人心,我做了以下计算:
父母兄弟姐妹及各路亲戚,50人计;
育红班大小班至小学五年,都是那些小王八蛋,20人计;
小学未同班但玩在一起的小盆友们,20人计;
小学老师,按10人计;
初中三年,每年打乱重新组班,每班50人,150人计;
初中未同班但玩在一起的朋友们,按50人计;
初中老师,按20人计;
高中三年,同学基本是那50人,再加高二文理分班分来10人,60人计;
高中未同班但玩在一起的朋友们,按50人计;
高中老师,按30人计;
大学四年,同学按100人计;
大学四年未同班但玩在一起的朋友们,按50人计;
大学老师,按50人计;
公司A,团队按50人计;
公司A,我培训过的学生100人等,去除前一条重叠部分20人,按130人计;
公司B,团队按10人计;
公司C,团队按20人计;
其间交好客户按10人计;
小区好友,按10人计;
博友,按10人计;
网络社区好友,按50人计;
及社会各形各色好友按100人计。
总计1050人众,不算上被没头苍蝇乱加好友的。一人一天增加一条信息,就够我看上几个小时的了。感谢分道扬镳,感谢人去两茫茫,感谢天下无不散之宴席,感谢音讯渺茫。
哈里路亚,阿里妈妈!



